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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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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伏高明没有理会,依旧要拨通电话。

“琴酒的安全屋我认识,他的事情我没有不知道的。”贝尔摩德一只手搭在车窗上,自信又魅力地说道。

诸伏高明听着多少有些不顺耳,但还是坐上了车子,问:“你很了解他?”

“当然,我和他可是调过酒的关系。”贝尔摩德发动了车子,舌尖轻轻舔过红唇,风情万种地看了诸伏高明一眼。

诸伏高明却没有太大的反应,只吩咐:“麻烦前边的商场停下车,我要去买点菜。”

“你会做饭?”贝尔摩德惊喜,问:“可以做给我吃吗?男人会做饭可是很加分的。”

“为了你好,我建议不要。”

贝尔摩德却娇笑连连,声音中仿佛透着种娇媚:“只是吃顿饭而已,琴酒不会在意的,我和他更亲密的事情都做过,只是共享男友罢了。”

贝尔摩德打量着诸伏高明的表情,想要从他的表情上看到不同寻常的情绪,只是很可惜,诸伏高明一直都很平静,仿佛他真的完全不在意琴酒和她都做过些什么。

是能忍还是真的不在乎?贝尔摩德很想看看这张脸色变的模样,一定非常美妙。

诸伏高明自然不想留贝尔摩德在家吃饭,但贝尔摩德主动黏了上来,一直买完了菜到回家都没有离开,还十分自然地跟着他进了门。

“我不太喜欢油腻的东西,虾就做豆腐蒸虾仁如何?”贝尔摩德语气轻快地推荐。

诸伏高明看了看自己拎着的大虾,又看了贝尔摩德一眼,决定了,就做油炸天妇罗吧。

修罗场

对于男人来说,贝尔摩德是一个十分有魅力的女人。

她有样貌,是个明艳照人的女明星。

她有身材,真正让人一眼看过去便移不开眼睛的身材。

她有情商,如果她想要哄你,绝对能够将你哄得神魂颠倒。

这个世界上不说没有男人能够拒绝她的魅力,但那种男人毕竟少数,大多数就算对她没有特殊的心思,看到她的时候也不禁会感慨她的美丽。

诸伏高明正是如此,他不喜欢贝尔摩德,但也不得不承认这的确是个相当有魅力的女人。

当她向你撒娇的时候,声音软得仿佛棉花糖,又媚得好像能一直酥到人的骨子里,她的红唇娇嫩,整个人仿佛一朵娇艳的玫瑰花,从外表上任由谁都看不出她烂苹果的本质。

贝尔摩德的手偶尔不安分地摸向诸伏高明的脸颊、手臂,柔弱无骨,明明用枪手却被保养得很好,别说茧子了,简直嫩得可以令人一掐便掐出水来。

诸伏高明却始终不为所动,就算是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他也坐在距离贝尔摩德最远端的位置,哪怕对方搬着椅子凑过来也会迅速搬椅子离开。

他不说“食不言”,却用自己的沉默表达着拒绝沟通。

“诸伏君,你这人也太无趣了。”饭后,看着诸伏高明收拾碗筷,贝尔摩德忍不住低低抱怨了一句。

诸伏高明没有应答,只收了碗筷进入厨房洗碗,将贝尔摩德一个人晾在了客厅里。

贝尔摩德感觉十分无奈,诸伏高明的拒绝她都看在眼里,若是诸伏高明配合,她倒也乐意得罪琴酒和他玩玩,但对方一直都是这种态度,她便开始为自己感到不值。

历来与男性的交往中,向来都是男方迁就着她,哄着她,甚至就连先生都不例外。

男性,无论年纪老少、长相美丑、富足或是贫穷,对于美丽的女性总是多有优待的,但这样的优待贝尔摩德却没有在诸伏高明这里得到过,他甚至还做了油炸大虾,这是不懂怜香惜玉。

贝尔摩德修长的手指划过自己的红唇,表情有些幽怨,却又带了些不甘心。

她不想去哄诸伏高明,也不想再在这块木头的身上花费心思,但如果此时离开,岂不是说明她败了?

贝尔摩德就不相信了,琴酒如此,他养的金丝雀也能如此?

于是,贝尔摩德缓缓朝厨房走去,高挑的身体轻轻倚靠在门框上,朝里面的人娇笑道:“诸伏警官,可以聊聊吗?”

“今日天色已晚,克丽丝小姐该回去了。”

“可是我不想回去。”贝尔摩德完全没有掩饰自己的欲望,她迈步走进了厨房,缓缓走到了诸伏高明的身后,两只手臂从背后轻轻环住了他的的脖子。

诸伏高明身子一僵,眉头紧紧皱了起来。

“诸伏警官,你是我见过的最帅气的警察了。”

“我已经不是警察了。”诸伏高明挣扎了一下,竟然没能挣脱开贝尔摩德的手臂。

“无所谓,在我眼里,你依旧是那个光明伟岸的警察。”贝尔摩德将头枕在诸伏高明的肩膀上,在他的耳边吐气如兰,带着丝丝幽怨:“你可能不知道,我从小就在组织里了,你知不知道我有多羡慕那些活在光明里的人?但是我不行,从很小的时候组织就在逼我杀人了,我的手上已经沾染了陌生人的鲜血,像我这样的人一定会下地狱的,可是我又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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