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腰斩弃市 (二合一)(3 / 3)
定把大明的政治制度以明文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这样也避免后世之君臣随意转移帝国统治权力,一会儿让宦官专权一会儿文官专权,甚至到最后皇帝连皇权都无法保障。
为此,在让近卫军总参谋部拟定收复河套的作战计划时,他也召集在京四品以上的文武大员和各部堂官以及御史言官召开廷议,决议制定一部《钦定宪法大纲》,主要通过法律的形式规定君上大权与臣民权利义务。
因为朱厚照还不想让大明变成一个宪政国家,为保障自己的皇权,他所要求制定的宪法,与后世的宪法还是有所不同,至少没有限制君权一说,当然也没有一味强调和解释君权神授,只是以明文规定帝王拥有的权力与权力的分配和臣民的权利义务。
譬如,皇帝拥有大明帝国最高军事指挥权与最高人事任命权等,以及内阁与司礼监的职权以及近卫军与兵部所管辖的卫所兵和边军的职权与义务,和军事战争发起的程序等。
很多朝臣们皆对此感到很新鲜,同时也觉得很有意义,也都觉得把帝国君王权力以及臣民权利义务规定清楚很有必要,对于宪法这个词,他们也不陌生,毕竟在《国语》中便有“赏罚惩奸,国之宪法”一句,都知道宪法的含义。
但也有很多官员对此颇为非议。
一些官员发现《钦定宪法大纲》这个东西一旦出来,只会保障皇权,对自己这些官绅没半点好处!
因为一旦帝国所有的人都遵循《钦定宪法大纲》来执行职权的话,那他们就不能再以什么祖制和圣人之言和尧舜之类的来劝谏和祖制帝王。
毕竟《钦定宪法大纲》明文规定皇帝拥有对大明一切军政大事的决策权,也就意味着只要皇帝决定了,就无人能阻止。
但事实上,按照大明现有的惯例,皇帝的政令有时候是可以被封驳的,只要官员们决定皇帝的政令不对,虽然可能因此付出生命的代价,但至少没人会说官员们这样做是不对的,是违背法令的。
可如今,朱厚照一旦要制定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就意味着没人可以阻止皇帝的任何决定,否则就是违背宪法。
因而,在关于《钦定宪法大纲》制定的廷议上,便有吏科给事中艾晟直接反对道:“陛下!圣明之朝无不以孝治天下!如今设一宪法治天下,则恐有悖于人伦!”
“设宪法如何有悖于人伦?你具体说明一下!”朱厚照问道。
则艾晟一时语塞,作为文臣,向来是空谈便是,何必问其根由,说有悖就是有悖,为何还要具体说明。
但朱厚照这样问,这艾晟也不好不回答,只道:“按理以孝治天下,当是父为子纲,君为臣纲。”
“设宪法便是对此做具体说明和规定,朕是君王,君为臣纲,所以宪法才规定了君王拥有最高决策权,这矛盾吗,比如父为子纲这个,也在宪法中规定了子女当从父母之言,这不都是秉承以孝治天下的理念吗?”
朱厚照这么一问,艾晟不知该如何回答,也无法否认宪法中所规定的和自己所言的矛盾。
“臣愚笨,请陛下恕罪!”
艾晟只好退了下去,一时不知该如何说,但他自己清楚,其实他是想说陛下你要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你当皇帝要尊重士绅们的意见,但是这些都是不成文的规矩,大明没有任何法典说过要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甚至连孟子的一些涉及君权的话都被太祖朱元璋给删掉了。
但这时候,还是有官员也借孟子的一些言论开始批驳朱厚照的宪法,礼部左侍郎杜龙便道:“陛下!圣人言,君为轻,民为重,社稷次之!宪法当以民为重!以天下百姓之利为重!”
朱厚照没想到这杜龙还提出了“民权”观点,心想就凭他这句话都快成为卢梭级人物了,便道:
“杜卿说的对,民当为重,朕没有异议,既然如此,那便在宪法里加上,今后无论王公大臣还是贩夫走卒,都不得夺民之财夺民之性命,大明子民拥有生命财产权,地方亲民之官不得随意打杀百姓,若致百姓死者,当偿命!若致百姓伤者,当赔偿!天下臣民罪责只依据大明律以及大诰执行!由大明三法司审理决议。”
朱厚照知道这些官员目的是想限制君权故而提出民权,对此朱厚照也不介意,你要自己这个皇帝尊重民权可以,毕竟这也是一种进步嘛,但你们士绅阶层不能只让朕这个皇帝尊重民权,你们不尊重民权啊。
“杜卿觉得如何,只要你和在场的朝臣们都觉得能让天下官员士绅乃至王公贵族尊重百姓权利,朕也可以尊重!”
朱厚照这么一说,这杜龙当场语塞,他自然无法做到让天下所有的官员都做到尊重百姓权益,连他自己也做不到。
“臣书生之见,惹陛下笑话,陛下恕罪!”杜龙红着脸退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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