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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进酒 第9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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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摩挲着指腹,说:“我这几日也寻思着这件事情,你已经晾了他月余,再晾下去,只怕他该心生不忿了。”

“这人脑子转得快,知道策安不肯要他,就想留在茨州。周桂和孔岭忌惮他是锦衣卫出身,不敢用他,他便只能跟着师父,希望借着师父的光,能从我这里讨个差事做。”沈泽川搁了笔,晾着墨,继续说,“骨津如今回了离北,探查这块确实缺人。”

乔天涯他们到茨州时,跟随出都的各路锦衣卫也陆续来了。但是这些锦衣卫就算聚集起来,也仅仅是百余人,其中有一半是费盛的旧部。沈泽川把费盛搁置在一旁不用,最初是因为费盛没打算跟着他,那目光早盯着萧驰野了。可惜萧驰野不肯要,费盛只好退而求其次,留在了纪纲身边,对纪纲百依百顺。在茨州费盛事事不参与,却时时都能让沈泽川看见自个儿,这意思太明显了。

费盛看得很准,沈泽川即便会晾他一时片刻,最终也还得用他,因为他观察沈泽川的一举一动,知道沈泽川身边正缺人。

乔天涯微探身,隔着桌案问道:“主子想让他查什么?”

“两件事情,”沈泽川说,“一是要他随时听记中博各州及槐州的茶米价格,茨州是居中拟价,要想不吃亏,就得对这些地方的价格做到心中有数。锦衣卫以往在阒都也有听记任务,这件事他可以安排人手去做。二是要他查清楚雷常鸣、雷惊蛰到底跟河州颜氏有什么关系,尤其是雷常鸣,我想知道这个人的生平详细。”

乔天涯对这倒有点意外,说:“雷常鸣不过是雷惊蛰立在外边的活靶子,主子怎么不查雷惊蛰,反倒要详查雷常鸣?”

沈泽川顿了片刻,说:“我适才小睡时,回想起了雷常鸣死前的模样。觉得他这个人有些古怪。戴耳坠子这个风习在阒都和八大城内的世家里最为盛行,历熊是雷惊蛰养大的孤儿,他不常跟这些人打交道,以前只见过一次,所以记得清楚不奇怪。但是雷常鸣作为洛山匪首,跟敦、端两州的州府及守备军指挥使都有往来,甚至跟河州巨贾颜氏的小公子颜何如也打过交道,他该见过无数次男人戴耳坠子,他死前却屡次把目光放在我的玉珠上……”

沈泽川眉间微皱,他能够清晰地回想起雷常鸣死前的神色,若非历熊提起的那一句,他也注意不到,雷常鸣临死前疯癫又迷乱的目光分明是透过这个玉珠在看另一个人。

这件事原本无关紧要,任凭谁听了,都不应该放在心上。因为沈泽川的玉珠子不稀奇,它只是萧驰野在逃跑路上用边角料磨出来的,比起他以前在阒都给沈泽川那一匣子耳坠根本不值钱。它能让人一眼看出“心爱”也是因为它的圆润,在世家里,认为给最宝贝的孩子戴玉珠是“润福”。

但是沈泽川有些微妙的在意,他直觉这其中有他想要深挖的东西,对于雷氏舅侄,还有一些秘密是周桂和孔岭都不知道的。

历熊坐在铜缸边绕着红绳子,他笨手笨脚,总是翻不会。

丁桃捞着鱼,水花溅到了历熊身上。

历熊忽然生气地把绳子扯断,扔在了丁桃身上,绷着脸说:“我要找我大哥去。”

丁桃还吊着袖子,说:“别吧,你大哥有什么好的?不如你把我和乔月月当成哥哥,跟着我们公子不好吗?我们公子按月发糖,从来不克扣俸银呢。”

“我不要银子,”历熊倏地站起来,“我要我大哥。”

丁桃瞄了眼正屋,见半挂的竹帘内,乔天涯还在跟沈泽川商谈事情,便扯下袖子,说:“我带你吃肉去吧。”

“我不吃!”历熊不知道为什么焦躁起来,抓耳挠腮,急道,“你们怎么不放我走?我要出城,我要回洛山呢!”

丁桃觉得历熊特别熊,不能讲道理,但是打起来他又不是对手。眼看历熊又要闹了,丁桃忽然急中生智,说:“你这么念着你大哥,他想必很厉害咯?”

历熊说:“我大哥是洛山第一好汉,当然厉害了。”

丁桃一合掌,拍了个响,他说:“洛山好汉算什么?有我家主子公子厉害吗?我才不把他当英雄看!”

历熊果然怒了,瞪向丁桃,说:“你的主子公子才不厉害!他那么瘦,我大哥一拳就能要了他的命。”

丁桃在心里轻呸一声,有点不高兴,但还是努力装作很高兴的样子,说:“哦,那还挺厉害的。你大哥叫雷惊蛰对不对?他舅舅叫雷常鸣,我都知道的。”

历熊原本就羡慕丁桃,不肯在这里落了下风,为了证明雷惊蛰比萧驰野和沈泽川强,就着急地说:“雷常鸣也厉害,可以倒提小人,但是我大哥比雷常鸣更加厉害!”

丁桃见他上钩了,便顺着他的话问:“倒提小人是什么招式?”

历熊是随口说的,听丁桃问起来,便绞尽脑汁地回想雷常鸣的生平。他脑子里走马灯似的过了一遍,说:“倒提小人就是把小孩子倒着提起来,雷常鸣可爱干这种事情了。”他突然想起什么,说,“啊!我记起来了,耳坠子,又圆又白的耳坠子,雷常鸣倒提的小孩子也戴过!”

饭后沈泽川要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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