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毒 第41节(1 / 3)
“姬廉月,你便是仗着我霍显要哄着你,翻上天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锦衣囚是个追妻火葬场的故事,兮兮兮兮
霍显:我他妈怎么老追不上姬廉月!!!!
徐书烟:又是上辈子把人家给作死了呗。呵。
霍显其人, 身长九尺, 八块腹肌,七星之目,如泰山巍峨挺拔……是个叫三界六度见着了都恨不得绕道走的狠角色。
霍显如今其在白初敛手下任了个护军使的职,管辖整个江南盐水一代军务。其雷厉风行,宁可错杀一百也不肯放过一个的暴躁性子, 当真是个彻头彻尾的武官……糙汉形象深入人心到了, 百姓们私底下用来夜半止儿啼——
一句“再不睡霍护军来抓人了”, 比天王老子来了还管用。
人赠外号, 霍阎王。
白初敛平日里是个优雅又讲究的人, 遇见霍显这样的粗糙人恨不得一脚把他踹得远远的,免得放在身边都拉低自己的形象。
要不是两人也是打小一起长大交情深且其在事业上实在有两把刷子的话……
白初敛做梦都想让自己的“干儿子”顶了霍显的职,让霍显有多远滚多远。
然而就霍显这么一个鬼见愁似的铁血汉子,却在某一天感受到了什么叫“一见郎君误终生, 不见郎君终生误”。
那一天,春花三月, 他站在某个街头巷尾扯着嗓门问候手下新兵蛋子祖宗十八代时, 不经意抬头,看见站在街对面的姬廉月——
这一眼, 惊为天人,便开启了孽缘。
从此盐水一代最有名的戏班子春风园前,就多了一条威武强壮的看门狗。
看门狗三不五时吃饱了撑着就去戏园子门口探头探脑……知道的是霍阎王情窦初开,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搞什么秘密任务——
连带着收保护费的地痞流氓, 都再也没敢出现在春风园门前,生怕触了霍阎王的霉头。
放眼全国可能现在敢给霍显脸色的只有姬廉月一个,每次见了他不是翻白眼就是把脑袋撇开,旁人见了倒吸一口凉气,霍显却是美滋滋……
他管姬廉月的嫌弃,叫恃宠而骄。
这宠,当然都是他给的。
比如此时,被一杆子银枪箭头指着鼻子,他心里却是如沐春风,哼笑着忍了那人踩在自己面前的桌子上,并且看上去恨不得自己也跟着一起踩上去——
放了百年后,人们有一个更精辟的词形容此时高兴得很的霍阎王,那就是“抖”。
“你先下来,”霍显对姬廉月说,“这桌子不稳,当心摔了。”
姬廉月:“……”
霍显低头看他脚上的白皂靴戏服,想了想说,认真且充满期待地问:“还是你想让我抱你下来?”
姬廉月这会儿画着浓重的戏妆,一时半会也看不清楚其脸色的脸色,那银枪一收,前端重重戳了戳霍显的肩膀,像是警告他不要再胡说八道——
下一秒,少年一个漂亮的后空翻,落回了戏台上。
霍显发出惊天动地的大笑。
园子里的人都看傻了眼,直到被他这一笑回了魂,意识到屁事没有刚才那应该是个演出彩蛋,众人噼里啪啦跟着不明所以又兴奋地鼓掌起来。
……
楼上贵宾席。
白初敛在白毅的目光注视下匆忙吃了点东西垫肚子,眼下直接站起来抬脚往下走,实在是不想再继续待下去,陪着霍显一块儿丢人。
白毅不情愿白初敛这么早去见他那什么“师兄”,他巴不得这位历参谋在外面行走的时候能被统战的人看上,一辈子都在上京任职不要回来才好……
如果不是怕白初敛伤心,那人“光荣牺牲”了也是极好的。
可惜天不遂人愿,历参谋还是眼巴巴地赶在清明节之前回来了,理由非常正当:陪白大帅祭祖。
历参谋当年是白初敛的父亲南下的时候从死人堆里刨出来的,后来养在白家当了个义子,也就是白初敛的义兄,按照辈分,白毅还得叫他一声“伯伯”,何其搞笑。
白毅不愿意淌这浑水,此时宁愿跟霍显一起去丢人,也不愿去面对“伯父”,安排了人手互送白初敛回帅府见他的“师哥”,白毅则护着徐书烟下去跟霍显讨早餐钱。
到了楼下,徐书烟意识到霍显为什么有好好的贵宾席不坐非要和那平民老百姓坐在一起——
因为那地方离舞台更近,而正如白初敛所说,霍显本来就不是来看戏的。
拿了早餐钱,徐书烟抱着他的宝贝小木匣,啃着一个豆沙青团站在旁边……霍显自然没有将一个裁缝铺的小老板放在眼里,嫌弃他杵在那挡光,挥挥手就要打发他走。
谁知道那黑发年轻人叼着个青团,笑吟吟地站在旁边,目光在那霍阎王脸上转了一圈,最后停留在他右手小指头的位置,又抬眼看了看台上的姬廉月同样的地方……
有红线,但是其光芒黯淡,将断未断,按照徐书烟的标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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