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66章(2 / 2)

加入书签

就开始长篇大论地分析:“科举分科,暂定分明法、明算、明字和进士四科。”

周邈:完全不知道(-w-)

“明法科的科举教材,作为法学大家的廷尉忙里抽闲,挑灯夜战,仅一旬时间就定了初稿。

将《刑狱律》、《民事律》、《公务律》三本明法科参考书目,交予陛下审阅过后,又花费半旬复核修订,已经定了终稿。”

周邈:完全不知道(-w-)

“明算科的教材,也成稿很快。”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