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章(2 / 2)
了异地为官的避讳准则。
廷士们授官完毕,始皇帝又一旨诏令下发郡县:
[凡郡试榜上有名者,可为郡吏、县官。亦可来
届应考会试,三次不中者乃止。
凡县试榜上有名者,可为县啬夫及县吏,亦可来届应考郡试,三次不中者乃止。]
“也就是说,郡试过了的考生,就可以谋职为郡中吏员,或者异地县官了!”
↑返回顶部↑了异地为官的避讳准则。
廷士们授官完毕,始皇帝又一旨诏令下发郡县:
[凡郡试榜上有名者,可为郡吏、县官。亦可来
届应考会试,三次不中者乃止。
凡县试榜上有名者,可为县啬夫及县吏,亦可来届应考郡试,三次不中者乃止。]
“也就是说,郡试过了的考生,就可以谋职为郡中吏员,或者异地县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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