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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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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了个懒腰,将脑袋枕在手腕处,却是叹了一口气,道:“老实说吧,有些话我一直想给你讲,虽然我不知道你家究竟是做什么的,但我知道一定比我家好过,我出生在什么地方,我现在也不知道,咱家本来有个疼我的老娘,不过在我十岁那年就死了,小虎你是见过的,是我十二岁时在一个桥洞下捡回来的,当时他只有八岁,饿得半死了,我这人平常做尽了坏事,那是我第一次做好事,后来又发了善念收留了一个瘸子,他想方设法的逼我学书法和围棋,还教导我多看书,我嘴上抵触其实心里挺感激他,要不凭我的个性我也不会真用心去学,我娘以前说我家本来日子挺好过,有个上过朝鲜战场的爷爷,还有个打过越战的老爹,不过后来都不在了,我这脖子上戴的这枚项链,便是我娘亲手给我挂上的,说是我爷爷传下来的。

老瘸子常常背着我教导小虎说人要知恩图报,其实这道理我也懂,咱们好了这两年多,我没在你身上花过一分钱,倒是你,又给我买手机,又给我买衣服,还给我买了那么多的书,虽然十七胡同的人都骂我是祸害,恨不得我是短命鬼早死早省心,但就算坏事做绝了,就算良心全黑了,可咱心里还是有本账,这些话我以前没说过,以后可能也不会说,要是哪一天我落了难,你就别再跟着我了,我受不了那份良心上的罪,要是我哪天风光发达了,我得买部车,然后载着你,穿上大红袍子,在咱们十七胡同转上四圈,知道为什么转四圈吗,咱们十七胡同那马大炮前些年讨了个媳妇,虽然连高中都没上过,但也算是咱们十七胡同最好看的女人了,但她要跟你比,那就是一个地下一个天上,没法比,所以她当年骑着摩托车在胡同里来回的窜了三圈,我就得开车带着你转四圈儿,因为你比那女人好看多了啊,我得让十七胡同的人都看看,我这个克父克母的扫把星不但没短命,反而娶了个十七胡同最最好看的女人,还是大学生,我让他们羡慕死,我想那时带着你去给咱娘上坟,给她也说道说道,她虽然看不见,估计也会笑得合不拢嘴吧……”

马六说着说着就睡着了,而原本想说些什么的小鱼最终什么话也说不出来,抓住马六脖子上那颗用子弹壳做成的项链,像是看到了马六的老娘。

死死的搂着马六,像是要将自己完全揉进他的身体,抚摸着马六脖子上那枚用子弹壳做成的项莲,小鱼心里疼得厉害,连呼吸都有些不畅,眼泪也流了不少,其实他真的很想告诉马六,她或许不一定是十七胡同最好看的女人,但她是真的喜欢他,她也是真的很想为他做些什么,马六的苦,就算不说,她也能感觉得到,而马六说了,她就真的全懂了,也就更加心疼了。

:疯女人

马六的生物钟一向很准,就算昨天晚上折腾到半夜,还是在九点钟准时醒来,然后洗漱完毕便听到一阵“老公老公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的悦耳铃声,掏出一款黑色的诺基亚手机,不用看也知道这信息一定是小鱼发的。

这款价值好几千的情侣手机是小鱼与马六同居后的第二天买来的,小鱼那款是白色的,他这款是红色,情侣款。

马六的手机上那张用小鱼照片做的屏保,是小鱼帮着设置的,还明令马六不能更改,否则就哭给他看,而小鱼那手机上的屏保,不用说,正是某笑面虎的照片,相貌谈不上端正,也没有惯有的谦卑笑容,倒有几分邪气,而自从马六有了这款手机,每天早上九点之后,便会准时收到小鱼的短信,而短信的内容也是千篇一律的,称呼还很亲昵。

“六六,早餐做好了,放在厨房,看书之前记得一定要吃饭哦!——你的小妖精。”

马六笑着摇了摇头,其实以前小鱼的落款就只是“小鱼”这两个字,自打那次在床上被马六取笑之后,她索性将短信的签名也换了,要么是妖精要么就是骚货,马六倒也喜欢这个调调,看到短信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脱光衣服之后的小鱼,虽然相貌清纯无比,但骨子里却又多了几分平时从不会出现的那种妩媚和妖娆,还真像是个妖精,到了床上完全像是另外一个人,虽然他很清楚小鱼这是刻意为自己改变的,可马六除了在心里微微有些苦涩的感动之外什么也不能说。

吃过早餐,马六便又扎进书堆里面,累了就起来对着墙上那块他特意找来的圆形木板练飞镖,所谓的飞镖其实也就是他那柄连睡觉都会放在枕头下面的匕首,马六的身板虽然不弱,但与小虎那蛮牛是没法比的,所以从小到大打架的时候都是小虎做近身肉博,而他顶多就是偶尔抽冷子照别人的大腿或是胳膊等不致命的部位捅刀子,碍于兄弟俩的名声太大,又鉴于马六太过阴险狡诈,再加上他下手极有分寸,倒也没有引起什么大的乱子,至于背地里会不会被人咒骂甚至扎草人,马六不在乎,他信命,但不怕报应,只要这辈子能过得快活,谁管下辈子的事。

小三打了个电话,马六跑到小区门口,左右看了看,这才发现不远处那辆看起来普通实则改装过的普通吉利车,那是小三自己鼓捣出来的,别看卖相不好,实际上跑起来可是相当的牛叉,而且这小三的车技也不错,估计放在业余联赛说不定还能拿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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