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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盛世红妆 / 木牧诺 著 ]
书籍介绍:
一场穿越,她沦为屠戮王朝帝都天城里的唯一一个乞丐,她的师父是屠戮王朝鼎鼎大名的“一字齐肩王”潇然,还有那个薄唇狭目美得倾国倾城的少年竟也是屠戮国的长公子,而她竟阴差阳错的沦为了史上第一位女太傅,一抹红妆定江山,倒霉女的爆笑穿越历程,混合着权利,爱情,亲情的斗争看江山如此多娇,英雄甘为美人折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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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城
本章字数:3367
屠戮国的国都天城,繁花似锦,车水马龙,唯一碍眼的就是坐在低矮的屋檐下,衣着破烂,头一点一点的打着瞌睡的小乞丐了,小乞丐蓬乱的头发盖住了半张脸,十分瘦弱的摸样,大概是营养不良吧,本来就是个乞丐却无心乞讨,懒的要命,成了这里唯一的叫花子,但不许笑,因为那个倒霉的乞丐就是我!!
我叫安夕沐,挺现代化的一个名字吧,对了,其实我就是21世纪的新新人类,出身在教师家庭,有爱我的爸爸妈妈,还有一个有点坏却不算太坏的哥哥,眼看就要读高中了,问我为什么会来到这个连历史都没有记载的鬼地方做乞丐?那还得从三个月前的某一天讲起
本小姐辛辛苦苦积攒了十五年的零花钱被我那无良老哥安朗拿去换了一辆新的宝马,两个轮子的,还告诉我:“沐沐,这脚踏车可不一般哦,坐上它,如果有那个机缘还可以回到自己前世所在的年代呢。”
“的却不一般,一辆破脚踏车你要了我三十万块?!!”看着眼前那两破破烂烂的宝马,我摧胸顿足,外加仰天长叹,这个猪头,又被人骗了!
开学的第一天,我便在老哥的怂恿下骑上了那辆破烂的宝马,临出发前还不放心的回过头来问:“老哥,你这车结实么,会不会骑到半路就散架了?”
老哥白了我一眼,伸手拍了拍后座,豪气干云的说:“安拉,就算散架了也摔不死人的。”
可是不知为什么,我总感觉他这么一拍,整个车身都跟着在抖动。
“你还不走?第一天上学,你不想迟到吧?”老哥见我还在忧郁,看了看时间故意催促我。
也许,这车也没看上去那么糟呢?抱着一丝侥幸,本姑娘终于骑上了那辆看上去看要散架的脚踏车,呵,还真别说,这车看着挺旧,骑起来来听轻便的。咦不对,怎么越踩越空了?
老哥在我身后大喊:“停下。沐沐,快停下”
我还没反应过来,低头一看,发现自己连带着那两脚踏车已经离开了地面,成悬空状,而且越升越高,越骑越快,我隐约看到地面有交警在对我挥着旗帜拿着喇叭大喊着什么,群众全都聚集起来仰望着天空。叽叽喳喳讨论着,我吓坏了,想从脚踏车上翻身下来,可奈何一道金光闪过,仿佛时空被撕裂了似的,我来不及大叫就坠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呃,就这样,当我再度醒来时,就发现自己穿着一身破烂衣服躺在这天城的大街上了。也许就如同我最爱看的穿越小说一样,不过穿就穿了吧,可这一穿就穿到了历史之外,屠戮王朝?什么鬼年代啊,不过看他们的服饰穿着倒是跟汉朝很是相近,不过我问他们知不知道汉朝,所有人都把我当白痴看。
不知道年代偶也认了,偶不跟偶家作者计较了,可偶家作者忒狠心了,不让我穿到某个王侯将相家里还将偶贬为了乞丐,而且是全天城仅此一家,别无分号。这么个繁华的地方,除了偶,其他人都衣作光鲜,害我一个同行都没有,汗
不行,凭什么我就得做乞丐?凭什么我得靠别人施舍?不,我不做乞丐,我要做——强盗!
说干就干,本来还在打瞌睡的我,一想到可以靠这种方法填饱肚子,刷的睁开了双眼,正好看到有两双脚从我面前走过,想到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于是猛的跳了出来,拦住他们,学电视里那些劫匪打劫时常说的话:“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嘻嘻,一个字都么念错耶,看来我真得很有做强盗的天赋嘛,得意洋洋的我抬头看那两个被我拦住的倒霉鬼,笑容顿时僵在了嘴角。
眼前的这个白衣男子身高九尺,我站在他面前只能到他胸口,温文儒雅,细眉淡眼,俊美绝伦。
在他旁边还站着一个青衣童子,青衣童子比他稍矮一些,十六七岁的样子,很是清瘦,倒也很是好看,特别是那双墨黑的双眸,带着些高深莫测
于是我当场石化,流着口水,双眼冒心的盯着他们,早就忘了自己是要干什么的。
“擦擦吧。”白衣男子淡淡的轻笑道,声音温温润润的,很是好听。
“呃”终于回过神来,我有些不知所措,只得木然地从他手中接过,白色手帕抬手拭去了唇角边上那些可疑的水渍。额还蛮香的估计是那个女孩子送的吧,“还你!”
我把手帕递到他面前,白衣男子盯着我的右手看了半天,估计是嫌上面沾了我的口水(恶),他轻轻地摇了摇头:“下次洗干净了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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