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之我为战神 第503节(3 / 6)
能低劣的产品。
更何况这些本就数量不多的火炮,有些口径根本一共就没有几发炮弹。与国军所有的部队一样,炮兵也分属各个派系。除了日式山野炮和法国造的野炮这种大路货之外,其余的派系是能买到什么火炮就买什么火炮。新的买不起,就买二手的,甚至是三手的。只要能够压制内战的对手,就是垃圾也一样收。
一战法国和意大利战时生产的,经过一战高强度使用,膛线几乎都快要磨没有了的山野炮,最大的销路就是军阀混战时的中国。这其中甚至包括他们在战场上缴获的战利品,经过简单修补后都卖到了中国。
有的地方杂牌武装之中,像原北洋军系统购买的意大利或是奥匈帝国造的六十九毫米山炮,奥匈造七七毫米野炮,西北军系统使用的苏制野炮。一些地方小军阀购买的,就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哪国生产的火炮。
这些火炮多的几十门,少的只有一两门。甚至有的口径火炮,只有一门,而全国都找不出一发可以供他们使用的炮弹。因为长期战乱使用频繁,自己又没有自产能力,早就只剩下几发炮弹,打光了这些火炮就基本报废。
甚至有的火炮因为过于老旧,使用的时间过长,一发炮弹出去整个火炮也散了架。而且火炮口径过于繁复,本就有限的炮弹生产能力根本就无法满足不同口径炮弹的需要。而除了这些破烂货之外,剩下的火炮数量就更加稀少了。
就算有炮弹的,自己能生产部分炮弹的,但是无论是射程还是威力,都无法与有自我研发能力,财政也相对充足,可以不断更新换代,以及补充损失的日军火炮相比。尤其是严重缺乏现代化的大口径火炮,特别是榴弹炮。
中央军进口的那四十八门德制一百五十毫米榴弹炮,几十门德制一零五榴弹炮和九十六门这加一起不到二百门中国最先进的火炮。面对几百万大军,只能分散使用。而且损失一门,就少一门。
日军损失一个山炮联队,国内可以在最短的时间之内补充一个。中国军队被打掉一个炮兵连,再想补充就相当的困难。而国民政府严重落后的军事工业,也无法为这些火炮提供充足的炮弹。
要知道仿造日式四一式山炮,与博福斯七十五毫米山炮,虽说都是七十五毫米口径。但你要是将四一式山炮的炮弹如果给博福斯山炮使用,那除了引起火炮炸膛自己找死之外,几乎没有任何的效果。
德国进口的一五零榴弹炮弹,一样也无法给中国军队目前使用的东北兵工厂仿制日本大正四年一五零榴弹炮使用。同样中国进口的法七十五毫米野炮的炮弹,也无法给仿造的七十五毫米日式三八野炮使用。
七十五毫米与七十五毫米,并不是完全就是相同的。大致的口径相同,并不意味着这两种火炮的炮弹没有区别可以通用。就像汉阳造与中正式两种口径都是七九,甚至都是德国人设计的步枪。
但是这两种步枪的弹药,是绝对不能通用的。你拿中正式步枪的子弹,塞到汉阳造步枪里面,非炸膛不可。一个国家设计的口径相同的步枪尚且如此,更何况炮兵使用的炮弹?虽然都是七十五毫米口径的,但是中间因为设计和制造的国家不同还是有差别的。
即便这样,全军几百万人、几百个师,拥有师属火炮的除了少数中央军精锐之外,大部分的师除了几门迫击炮之外,基本上没有自己的师属炮兵,甚至是军属炮兵。甚至很多杂牌军,即便是中央化的杂牌军一个军,也没有几门火炮。
比如固守台儿庄的第二集团军,自身则只有几个野炮连。连同配属的炮兵全部加一起,也没有日军一个师团多。而像川军那样的杂牌部队,更是连一个集团军都没有一门火炮。参加徐州会战的川军二十二集团军,全集团军两个军四个师八个旅上下加在一起只有十几门迫击炮。
除了以中央军为主的战区还好一点之外,其余的战区炮兵几乎都少的可怜,作战还是以迫击炮为主。面对着日军的坦克优势,大部分的军队缺乏反坦克火炮,甚至就连必要时可以用作反坦克的二十毫米小炮都不多。
中央军的情况还勉强对付,至少那位国军第一人对自己一手栽培出来的部队还大方些。队属炮兵的数量虽说不多,但是直属炮兵的力量还是有点。而且中央军中有反坦克炮、高平两用炮。虽说数量不多,但是比杂牌军要好的多了。
那些主要由杂牌军组成战区就更差了。一个战区的火炮全部加起来,还没有日军的一个师团多。即便有那么几门老掉牙的火炮,也当宝贝一样供着。而且炮弹奇缺,打光了就没有地方去补充去。
眼下关内战场的整体形势有限的炮兵只能集中使用,在战时加强给重点战区。在加上很多将领没有步炮协同的经验,大部分的军队没有受过步炮协同训练,有限的火炮发挥的作用也更加有限。
尽管抗战爆发之后,不惜血本从其他国家进口了一批,再加上从苏联购买的火炮。但也无法弥补,战场上的损失,更无法形成对日军的火力优势。而且在没有空中火力优势和部队根据战争需要,扩编的规模越来越大。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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