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凤来仪(娇花别哭) 第3节(3 / 3)
了一片片的农田。
天知道她看到的鲜卑人都是放马牧羊的,谁见过鲜卑人还种田啊!可是瞧着农田里头的农夫身上穿着鲜卑人的衣服,口里说的也是鲜卑话,简直吓得人都觉得是不是自己看错听错了。
后来才知道前一代鲜卑都督就是教部众习农桑法制等同晋朝。
安达木进了大棘城,一双眼睛恨不得到处看,城外是开垦了的农田,城内是各种人都能见着,鲜卑人,汉人。有时候还能瞧见几个金发蓝眼的鲜卑人,瞧着就觉得有些新鲜。鲜卑早在当年的大部落时代就被单于宣布过,不准部落内通婚,所以鲜卑人血统混杂,有眼睛小的眯成一条缝的,也有眼大的。但是很快几个人就发现,在这地方,黄发蓝眼的人还真不少,看多了就觉得毫无任何特别之处。
不过慕容鲜卑有个特点,就是肌肤特别白,甚至到了被外面人称呼为白鲜卑的地步。秦萱以前也听过关于慕容家的一些小道消息,都是盖楼氏闲来无事和其他鲜卑女人说的,秦萱在旁边听了两耳朵。
男人喜欢谈论女人,女人也喜欢说俊美的男人。尤其慕容一家子长得的确不错,慕容部第一代鲜卑都督就是个美男子,虽然没见过,但是抵挡不了八卦消息满天飞。
街上熙熙攘攘,不少人坐在马上。还有汉人的牛车慢吞吞的经过。
牛马一多,街上的味道就十分冲鼻,毕竟牛羊基本上是当街就拉撒,数量一多,气味就格外销魂。
还别说这会的路再怎么好,也比不上现代的马路,只要雨水一多,就成了烂泥地。
秦萱让妹妹坐在马背上,自己下马。带出来的马儿固然健壮,但是也经不起这么一路的折腾,到了地方,就自己下来,让妹妹坐在上头。一个小女孩儿,怎么着也只有那么一点儿重量,还比不得马屁股后面挂着的胡床重。
一脚高一脚低的踩在烂泥地里头的感觉太糟糕,秦萱打算去城中的两市看看,买些吃食,然后寻一个住所暂时住个几天,然后去找找有没有什么房子可以租的。
她一开始想的是找自己的外家,但是一路走过来,她这心思也有些淡了下去,能找到自然最好。毕竟这世上一个人到底是辛苦了些,但找不到也不必在意。
慕容部一切都是学着汉人的,东西两市只要有心就能打听到。
这会还没到开市的时候,秦萱就先带着妹妹和安达木到别处逛逛。突然前方传来一阵嘈杂,期间还夹杂着马蹄声。
秦萱拉住马,安达木也赶紧退避到一边去。免得撞马。人若是被马撞上,骨折都还算是好的,有时候一条小命说不定都能交代出去。
果然路上行人纷纷闪避,有些骑马的人还慌慌张张下来赶紧躲到一边去。
一群鲜卑人打马从街上跑过,他们的马都是上好的高头大马,和平常人所用的矮小的劣马不同。
马上的人都是鲜卑人打扮,秦萱拉住了马缰,看着那一队人飞驰而过,那些人头上戴着有披幅的鲜卑帽,腰间还佩戴着环首刀。看着便知道不是普通人。
果然,她见到这些人簇拥着中间的少年,道路上的牛车和马匹都十分识趣的避让开,让那一队人先过。
中间那个少年乌黑的长发披散着,他眉眼精致的有近乎妖冶,美如冠玉倒还有些不及。细白的白狐毛软软的蹭着他脸颊的肌肤,将他原本白皙的皮肤衬托的越发剔透。
少年长发披散,头上却扣着一顶鲜卑人的步摇冠,步摇冠上的花叶随着马背的颠簸颤抖不已。
秦萱看了一回,比较起其他人的惊艳,她倒是觉得那个少年头发披散戴着那种步摇冠,更多像天线宝宝,尤其是头上花叶晃晃荡荡的就格外像,她想到这个差点就笑出声来。
笑了一阵拉着马和安达木一道去寻市肆,这么一路上三人累得够呛,不如找个地方休息一会,吃个东西。她摸了摸马都不再鲜亮的鬃毛,再这么累下去,别说人,连马都受不了。
她看了那一眼少年,回过头去。那马上的少年似乎察觉到有异样,他回过头去,当他看到那个熟悉的背影,顿时脸色大变。他拉住马缰,由于力气过大,骏马头都被拉偏,马儿一阵长嘶,高高扬起前蹄。
行人里顿时起了议论。
少年拉过马头,就要回头去寻。身后的随从跟上来,“郎君,有何事?”
慕容泫坐在马背上,再想去看,但是这会已经看不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秦萱:天线宝宝噗~~~
慕容娇花:宝宝心里苦,宝宝不说
☆、寻找
安达木来了大棘城,左看右看都看不够,城中东西两市要到午时之后才会开市,秦萱怕秦蕊饿坏了,拿出一些东西和别人换了蒸饼,蒸饼硬邦邦的,完全没有发酵过,就是一坨的面疙瘩,但是秦蕊饿着了,吃着这个比什么都香。
她先带着安达木和秦蕊找了一处住所,打算明日就去打听哪里有可以居住的地方,她觉得只要肯干,终究是可以自己挣出一片天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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