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八街区的自由民(2 / 2)
自由民和奴隶。
至于如何成为公民,艾斯听父亲絮絮叨叨了很多次,自由民成为公民的条件有三:
一是识字,二是担任过低级公职超过三年,三是立过等价于十人斩的功绩。
凡公民者,三代后没有满足以上三条,则第四代自动失去公民权。
也就是说,艾斯的家族正好在罗蒙这一代衰落,从公民家族变成自由民家族。
罗蒙是个不错的城邦男儿,身材魁梧,使得一手好的剑盾格斗术,数次自备武器盔甲,作为重步兵参军,斩过十多个蛮族战士的脑袋,杀过数个魔物。
唯一的缺点就是脑子不够聪明,学不会文字,直到三十五岁通不过考试,最终失去了公民权。
他也顺带失去了一系列公民优待,最惠税率权,罪行减免权,年金权,公民大会、五百人会议的参政权等权利。
不能在治安最好的第一街区居住,只能搬迁到城南第八街区,靠给城邦和居民打铁为生。
罗蒙年轻时候一直为继承公民权努力,直到彻底失去公民权,又差不多花光祖先留下的财富,才考虑到婚姻,与第八街区的自由民玛丽娜,艾斯的母亲,看对了眼,安置了下来。
这十多年过去,罗蒙也已经四十多岁,他也慢慢变成了一名熟练的铁匠,在第八街区有了自己安稳的小家。
酷爱喝酒的他,总是花光家里的积蓄,所以没有财力供艾斯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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