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326节(2 / 3)

加入书签

过走很快,没痛太长时间。”

祝缨点了点头,对带路的人道:“好了,老人家,你再说说他们接下来去了哪里。”

老者道:“这儿。”

祝缨沿着三人犯案的路线在村里走了一遍,起初三个死伤者是在自家附近,后来就是闻讯而来的人在离家比较远的地方被打死打杀了。地上的血迹大部分已经被清理了,祝缨对司法佐道:“记得宣谕全县,以后再有命案,不可乱动现场。”

司法佐道:“是。”

被火烧的地方更因救火被水冲得一塌糊涂,比起当年金良家那个优秀的火灾现场,这个可谓难题了。这家没死人,却也比死人好不到哪里去,一家人缩在仅剩的一间屋子里,哭都哭不出来了。

河西村不太富裕,当时没有闲置的牲口在村中,所以三人是步行逃走的。这让祝缨扼腕,福禄县可供乘骑的牲口比人少,更好认一点,且牲口蹄印会重、又不能控制便溺,容易留下痕迹。

祝缨又命暂取了一贯钱给这一家:“先拿这个过活。待稻谷打下来了,再重整房舍。”

三人在河西村里杀了两位老人、三个孩童,又重伤了一个孩童,这个孩童不消说,也是伤重不治了。他们还在这里拿了一把柴刀、两把菜刀、一柄铁叉。

柴刀是王大虎的凶器,已然被收缴了,现在就剩菜刀和铁叉了。

祝缨在村子外面又巡了一圈,勉强找出三人是同行出的村子过一个岔路时才分开的。王大虎走的那一条不用去看了,现在摆在她的面前有两条路,选哪一个呢?祝缨随手指了一个方向:“就它了!”

那是娄七走的方向,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纯是因为刚才问口供的时候,王大虎是最凶的,其次是娄七,王大虎虽然狡猾而手辣但杀人就杀人,娄七还会放火。

一行人循着足迹往前走,看出个方向来之后,脚印有断续也就没关系了,沿着大方向往前追,总是很容易再续上的。娄七走的方向让祝缨不喜欢——他往西乡方向去的,也可以说,是往山里去的。落草为寇当然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那样的话就难办了。祝缨也不敢托大,她对山林远没有平地那么熟悉,未必就能追得上。

走过了两个村子,也有丢了衣服鞋子和饭食的,也有丢了钱的。丢了钱的人家,骂得尤其的狠。祝缨心道:这钱恐怕是找不回来了。

说来也怪,王大虎一路杀,娄七走了两处却只是偷些东西,他偷了衣物、鞋子等换上了,但是没有偷牲口。接着,在一处晒谷场,他的足迹到此为止。

跟丢了!

随从们大气也不敢出,都怕祝缨面上下不来。祝缨却不慌不忙,道:“叫里正来,打听一下附近有没有生人。唔,对了,这儿离王翁的家很近,把王翁也叫来吧!”

丁校尉道:“难道是他们藏匿了犯人不成?”

赵苏道:“校尉,话可不能这么讲。”他与王翁关系并不好,但是王翁与赵家也有些很远的亲戚关系,又同是本县的士绅,面上总要维护两句的。

不多时,二人都来了。里正连滚带爬,王翁也一脸的灰败。祝缨道:“莫急,问件事儿,不是来问你的罪的。”

里正道:“大人,是不是恶人逃到小人这里来了?咱们没见着呀!”

祝缨命拿了画像给他看,里正一脸的为难:“当真认不出来。”

娄七长得非常泯然众人,从面相上很难让人记住。祝缨又问王翁,王翁也沉声沉气地:“不曾见过。”

祝缨问道:“有脸生的人搭车么?”

王翁马上回道:“没有!”

祝缨与赵苏对望一眼,王翁答得可太快了。里正从中圆场,道:“天儿也快黑了,大人,您今晚往……哪儿歇下呢?”他瞥了王翁一眼,王翁竟然没有搭话。

祝缨道:“不拘哪一处,没有那么多讲究,能住得下就行,这么些个人呢。”

里正道:“好嘞,您这边请。”

祝缨等人与这两人往村中走去,王翁的家不与乡民住在一起,他的庄园有差不多半个村庄大,一条路将王翁家与村民隔开。

随从中有人低低地哼了一声:“有什么了不起,竟不把大人放在眼里!他的房子很金贵么?”

话也只能这么说说,因为真的算比较金贵。

哪个村都不会特别的富裕,福禄县这样的穷地方更是如此。文人写村民杀鸡宰豚置酒招待,这个“村人”就很有讲究了。比如说顾翁,他身上无官无职,说好听是“士绅”,严格说他也是“百姓”。而县城集市上卖橘子一文钱十个还要数半天的夫妇也是“百姓”。

若要以为“百姓顾翁具酒款待路人”就是普通百姓的生活情况,真是要被坑死的。

老农为了一头驴而招待一个陌生人的时候,祝缨没有责怪他也是因为这个,太穷也太缺这个了。

王翁户籍算本村的,但是他的庄园与普通的村中富户的村子差别还是很大的。这样的房子不招待县令,无怪衙役们要为祝缨打抱不平了。

祝缨自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