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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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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心中,我比蜜汁烤鸡,三杯鸭,五杯鹅,还有红烧蹄髈更重要吗?”

相对橘子的满脸通红和觉得画面太美不敢看,原本一肚子火气的宋嬷嬷则全身无力,好一只恋爱菜鸟啊!哪个人会将食物当情敌啊。更让宋嬷嬷无语的是,小花还猛点头,声音甜得跟蜂蜜似的,“湛哥比所有食物都重要,每天都来看我好不好?”

虽然喝醉了,但小花模模糊糊地还是有意识的,以前有人问一个经常向朋友借钱的人,朋友重要还是钱重要,那人回答说朋友重要,有朋友才能借钱。对小花而言也是很容易算的,李湛不能来,他会叫人送好吃的过来。但他本人能来的时候肯定不会空手的,照样有蜜汁烤鸡,三杯鸭,五杯鹅,还有红烧蹄髈可以吃,这才叫人和食物两得。

完全不知道小花内心想法的李湛在宋嬷嬷不满的眼神中欢欢喜喜地离开了,然后小花呼呼大睡。

小花脸红红的,因为她终于想起这些小细节了,好害羞啊,被橘子和宋嬷嬷看见了。

小花全身觉得轻飘飘的,快乐得像要飞起来似的。

“闺女,俺回来了。”张猛热情洋溢地说。

“欢迎回来。”小花这才回过神来,“我今天到街上吃到很好吃的蹄髈了,打包了很多给爹,让厨房热热就可以吃了。”

晚餐的时候,张猛很高兴地吃着美味的蹄髈,自家闺女就是孝顺有什么好吃的都不忘记他这个当爹的。当然如果今天郭家酒楼的人看见张猛而前的骨头肯定会想,这不愧是父女啊,都是世间少见的大胃王。

小花很得意地说了今天和两个大男人比赛吃东西,她吃赢了。张猛很高兴一拍桌子,“干得好!不愧是俺闺女。”

对于闺女能吃,会吃,张猛向来无比支持,大胃王又怎么了,他张猛养得起,而且这怎么吃都不胖的身材多少贵妇人羡慕嫉妒恨啊。

然后张猛又听见小花乐呵呵地跟他说:“我今天还跟两帅哥结拜了,爹,你以后就多了两儿子了,你高不高兴?”

张猛下巴掉了下来,自从有了闺女,他以三十五的高龄当上了花兰的爷爷,然后发现自家闺女化身送子鸟,他现在居然多了两儿子?!

有了鹅毛笔之后,小花算账速度越来越快,当然这种新的书写工具肯定得给苏老先生过过眼的。

“这又是你想出来的?”老先生爱不释手地试着写了几个字,确实写字速度快多了。

有了笛子的改良事件,新的记乐谱方式和柳体字之后小花的脸皮厚多了。“这叫钢笔,是我觉得毛笔字太难写了让人弄出来的,不过我只是一个构思而已,是老师傅太厉害了,没想到会做得这么好。”说实话,这老师傅真的很厉害,这钢笔经过他再次改良之后,出墨小多了,也均匀多了。

老先生按照小花刚刚握笔的姿势试着写了几个字,很不习惯这种写字的方法忍不住按写毛笔字的握笔法写字,小花忍不住了,“先生,这钢笔写是不能这样握笔的。”

“嗯?”老先生抬头看着小花,“这里面有什么讲究吗?”

“毛笔强调的是手腕对力气的使用,而钢笔则需要手腕的手指一起用力,钢笔和毛笔字在笔尖的变化上有明显不同的。”小花细细地解释说。

老先生看着自已写出来的字感叹不已,他教书育人几十载,如何想不出这笔的好处,他之前还感叹鹅毛笔是书写用具的改革,却不想更引起风暴的改革在这儿等着呢。

以前用毛笔,磨墨要时间,写几个字就没墨了得沾一下,但这钢笔一来不用磨墨二来不用频繁地沾墨,三来练这钢笔字的时间肯定不用像练毛笔一样久,更不用说这钢笔字在算账和速记方面的好处了。

“这个笔也写得出温体吗?”

“当然。”小花拿起钢笔写着,本来柳体就是墨笔写出来的,但钢笔也有柳体字法。

苏老先生默不作声地看着小花写的钢笔字体,相对毛笔字而言,这孩子的钢笔字绝对已经出师了。

“这老师傅在哪?他多久能做一支笔,这笔肯定很快就流行开来,他做的量够吗?”苏老先生突然问道。

“先生放心。”小花心有成竹地说,“这钢笔关系教化一事,我跟安平王说了,他找了人去学习了,过几天会开几家新的文具店。”

老先生有些不满,“这君子不言利,安平王也太爱做生意了。”

“君子不言利,说的是私利,但国之利或民集体之利还是得言的。”小花反驳说,“况且这钢笔不开店真的不行,这墨水得特制才能用,不然一般的墨会堵塞笔尖的。”

老先生哭笑不得地看小花,“你这孩子尽是狡辩,我什么时候说国之利不重要了,我只是认为安平王应花更多心思在民生上,怎么越来越像商人了!”

小花更不乐意了,她现在跟李湛正处于热恋中,一天三次通信都不够,根本听不得任何人说他不好,“师傅,商业推动社会的发展,商人越多,社会就越繁荣,人民才越富有……”

苏老先生大怒,他是正经的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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